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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学书法课程标准

小学书法课程标准

小学书法课程标准(定稿)



导    言



中国文字(这里仅指汉字)的诞生,标志着中国历史由传说时代进入信史时代,有文字即有文献,这些文献作为政治经济、生产技术、天文历史、思想信仰、文化艺术的一种载体呈现在后人面前,为后人缩减了摸索经验的过程,让社会发展和进步不再以万年为单位计。文字的出现,是人类社会步入文明的里程碑和新纪元。
中华民族重视书法艺术已有悠久的历史,早在西周时期,就提倡儿童学“六书”。 实际上,每个孩子的文化学习,确切地说就是从学字开始的,没有人可以离开中国的文字来学习中国文化。而学字不可避免地要写字,当对写字有一定的要求时,就有了书法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,中国书法对学生的文化的继承与学习是具有重要意义。
书法是以汉字为表现对象,以毛笔为表现工具的一种线条造型艺术。书法艺术不仅是我国民族文化遗产中一颗灿烂的明珠,也是世界艺苑中一朵独放异彩的奇葩,在世界艺术之林中占有独特的地位。它越来越为其他国家和民族的人们热衷学习,特别是韩国与日本,尤其重视,作为中国人没有理由不学好本国文化而落于他人之后。
书法之于教育,首先是素质培养的需要。随着社会对人才的选择更具综合型、外向型、多规格、多层次等高素质的标准,教学改革也随之不断深化。素质之根本是在于良好的个性的培养,中国书法教育自古以来都被认为是培养良好行为的好途径。古有“身正才能心正,心正才能字正”、“腹有诗书气自华,笔墨到处自生花”,可知书法对人格的影响。书法成就需要知难而进的精神,才能有精进之日。书法训练可以养成学生头正、身正、足安的书写姿势,执笔端正、平心静气地沉浸于中国文化之甘醇氛围;养成沉着、稳健、认真的个性和克服困难、勤奋耐心的积极向上的人格特征。书法教育对学生个性品质的培养,具有重要意义。

1、课程定位
书法课程标准以审美教育为核心、体验感悟为途径、书法作品为载体、书法知识和技能为基础,陶冶学生情操,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,培养学生重传统,求创新,提高学生书法艺术素质和实践能力,对学生全面和谐发展具有独特的作用。
书法课程具有如下特征:
(1)视觉性
书法艺术是一门视觉艺术,书法学习中的欣赏与创作活动都通过视觉来实现,这是由它作为线条造型艺术这一特殊性质决定的,它使学生产生艺术的体验和联想,完成感受、理解、表现等活动,表达思想感情。

(2)审美性
书法学习的核心是体验和感悟书法艺术中美的因素,书法课程具有十分丰富的内容,让学生感官的愉悦和情操的陶冶相互浸润,潜移默化地提高审美能力。
(3)创造性
书法学习重视运用形象空间、直觉想象、情感等进行创造活动。由于汉字形象性的特征,既能发展人的形象思维,又能发展逻辑抽象思维,使人脑均衡发展而被称为“双脑文字”。因此,汉字对人脑发育、智力开发的作用是不言而喻。书法创作极富个性特点,古往今来能在书法史上留下名来的都以鲜明个性、艺术共鸣牵住了人们欣赏、追摹的目光。
(4)实践性
书法学习是重视眼、脑、手协调并用的艺术实践活动,书法课程通过策划设计、制作以及对书法工具、材料的感知、应用,使学生了解基础知识,掌握基本技能,培养发现、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,构建新的实践能力结构。

2、课程理念
(1)陶冶学生审美情操,不断提高书法艺术素养
书法课程要立足于大课程观,它不再仅仅是会写几字会,写像几个字,而应该站在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分支这个高度上,课程要有浓厚的文化底蕴,丰富的内涵,让学生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真正受益。书法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和正确的审美观,提高审美能力,帮助学生逐步形成健康的人格,重视培养学生观赏书法作品的爱好和习惯,指导学生欣赏传统和现代优秀书法作品,引导学生参与文化传承和交流。
(2)引导学生自主参与,注重选择,多元发展
书法课程重视引导学生主动参与“观赏”、“练习”、“评述”等各种书法艺术活动,允许学生自主选择和运用不同的方法和途径学习书法艺术。要注意尊重学生的多元需要,支持学生联系各自的性格特点和兴趣爱好开展学习,从有利于自主选择来设计课程,促进学生个性的自由发展,指明个性鲜明、方向正确的学书之路。
(3)拓展视野,在文化情景中认识和学习书法
书法课程要重视学习和传承祖国民族和民间优秀成果,了解和尊重各个时期各个地域各种不同风格的书法成就,在多元文化情景中认识书法的特征及表现的多样性,以及对社会的独特的贡献,课程内容要紧密,联系学生生活实践并通过与信息技术的整合,让学生了解书法发展变化进程,书体、书风的演变,审美欣赏的潮流与走向,突出书法课程的生活气息与时代气息,以提高学生对书法学习的兴趣和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为重点。
(4)加强体验感悟,发展形象思维,培养创新意识
书法课程要注意激发学生对书法的兴趣,扩展体验、感悟的渠道,最大限度地开发学生认知潜能,用自己眼光看待文字的变化发展,寻找自己潜能开发的契合点,获得自己的感悟,真正走上一条弘扬书法艺术的道路。
(5)倡导过程评估和综合评价
书法课程要实施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,要注意加强评价全面性、选择性、激励性,要体现学生对书法学习不同内容和不同层次的学习收获,实行日常课堂练习及平时作业网络化展评活动,采用现代网络技术展示学生作品,自评互评,教师评,专家评,充分利用社会正面力量,让书法的学习融入于社会中,运用多维激励性评价手段,发展学生的书法和个性特长。

3、设计思路
(1、)课程设计思路
课时:书法课程类型虽然不属于国家规定的基础课程,同时也与研究型课程的性质相异,因此我们把它作为拓展型课程的一部分比较确切些,在小学课程标准中,拓展型课程兴趣活动规定了1―5年级有4―3课的课时量,其中有一节已规定为阅读活动课,另3―2节时中小安排一节课,作为实施地方性拓展课程的课时。
阶段:1-2年级点画带字,3-4年级结构带字,5年级创作
(2、)课程标准设计流程图:
总目标  阶段目标  课程设置  内容与要求  实施意见  

课  程 目 标
1、总目标
(1)知识与技能:知道书法的基本法则,掌握书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,运用书法要素、构成规律进行书法欣赏和实践等学习活动,有个性地表现自我。
(2)过程与方法:能积极主动地参与书法实践活力,在活动中善于向教师、同学和前人学习,又能进行独立的创造活动,掌握书法的表现、欣赏、评价,创作等基本方法,了解审美过程的基本要求,形成良好的书法学习习惯。
(3)情感态度与价值观:具有学习书法的兴趣,理解书法的现实意义,能运用书法艺术传递自己的情感与思想,表现自己对书法作品的审美感受,能融入广泛的书法艺术交流活动之中,分享书法成果。
二、阶段目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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